外勞落跑 制度殺人
2010/10/13 10:35
「外勞落跑 制度殺人」(黃悅嬌報導)
國道6號北山交流道新建工程9月底發生鷹架崩塌意外,造成7死3傷慘劇,其中罹難的6人全是逃跑外勞。
勞委會早已明定政府公共工程,除百億以上重大經建計畫外,一律不得申請進用外勞。國道六號意外現場的外勞是誰帶來的?大包商推小包商,沒人承認。
此一重大工安意外不僅暴露公共工程層層轉包後管理督導不周的工程工安疑慮,也讓外勞管理問題浮上檯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強調,雇主如果非法僱用外勞,第一次被查到,可處罰鍰;如果再查到,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工安意外,不論是承包廠商或監造單位都應該負責。王如玄說:『雇主責任我們一定會追究。基本上,有些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是不允許使用外勞的,為了保障本勞就業,我們不允許用外勞,包括承包廠商,大包、中包、小包,甚至包括監造單位,我都覺得都有責任,都該為這件事情負責。』
這起工安意外的責任歸屬仍待司法單位調查釐清,但值得深究的是外勞逃跑的背後,其實隱藏著諸多外勞聘僱管理制度的不合理。
根據移民署統計,目前行方不明的外勞有3萬3千人,96年移民署查獲1萬3千多人、97年98年也分別查獲1萬人左右,累積到今年7月已經查到38467名逃跑外勞,移民署副署長張琪表示,移民署等單位已經盡力查緝,但追本溯源,仍必須從管理措施來檢討,否則抓不勝抓。張琪:『他還是逃了一萬多,每一年我們抓一萬多,換句話說等於沒效果嘛。就是管理上,勞委會我們一直建議他外勞是否可自由轉換雇主問題』
外勞人權團體也認為,外勞不能自由轉換雇主,一旦面臨工作不適應或雇主剝削,他們只能逃跑。對此,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回應,將在10月底的外勞政策諮詢小組中納入討論。王如玄:『我們覺得這個地方要做某種程度鬆綁,我們預計兩星期內與移民署開會討論十月底召開外勞政策諮詢小組開會,就相關政策分析討論,希望就鬆綁、預防這塊做更多努力』
勞委會現行規定,如果外勞與原雇主、新雇主三方合意下,外勞就可以轉換到新雇主。但因產業外勞的雇主擔心一旦轉出,外勞配額也會被取消,因此,多半只有家庭類外勞順利轉換。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蔡孟良說明,他們已在積極研議放寬相關規定。蔡孟良:『因業者擔心合意後他沒有名額,現在我準備研究如何確保名額不受影響,看護工他的雇主是依照其申請條件,所以轉換後他還是可以申請繼續引進,但他最怕是中斷,因此如何讓時間稍有緩衝,像勞基法精神如勞工要解約要預告,也許怎麼折衷來思考怎麼做。』
外勞逃跑原因複雜,除了工作適應、雇主剝削等問題外,其他還有「聘僱期限即將屆滿」、「希望獲得較高待遇」等因素,其背後思考都指向高額仲介費。
現行制度下,外勞經人力仲介業者仲介來台,須付給國外的仲介公司仲介費新台幣6到8萬元,還要付給本國仲介公司每月1500元服務費,本國雇主則必須付給本國仲介公司登記費、仲介費、服務費2萬多元,等到3年聘僱期限屆滿,重新聘僱同一名外勞時,若又透過仲介公司,外勞與雇主都還要再被扣一次仲介費。
蔡孟良指出,開放外勞直聘是勞委會既定政策,勞委會在96年年底開辦家庭類外勞雇主重新招募直接聘僱服務,去年進一步開放所有業別雇主直聘,但仍限於同一外勞的重新招募,下個階段就是推動初次聘僱外勞的直聘服務,希望在明年開辦。
『我們對初招的直聘與各來源國正在規劃,未來要建立一個選工系統,讓我們雇主不出國在國內透過系統平台可以挑到對他最適任勞工,也能很合法快速來台,我們目前正在規劃,我們預定明年把系統建置起來』
勞委會表示,目前已與外勞主要來源國協商達成建置電腦選工系統共識,未來全面開放外勞直聘服務後,將可實質替外勞省下可觀仲介費用,對於降低外勞逃跑動機應有正面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