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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菜下酒 婦女罰勞役一百小時

中央社中央社 – 2012年3月12日 下午1:49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2日電)邱姓婦女缺下酒菜,闖入民宅偷半斤豬肉,江姓屋主回家撞見,報警處理;檢察官給予緩起訴,不過必須到機關或公益團體服勞役100小時。

住在台東市的邱姓婦女,去年11月28日前往延平鄉找朋友喝酒,因缺下酒菜,闖入江姓婦女家中,偷了半斤豬肉和1條麵包、1條絲瓜。

邱女準備離開時,江女剛好返回撞見,報警將邱女當場逮捕;檢察官偵辦時,邱女坦承犯行,並且表示相當後悔。

檢察官認為她偷的東西不是很貴重,且犯後態度佳,因此給予緩起訴,不過必須到地檢署指定的政府機關或其他公益團體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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