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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費率調高 每月多繳26至52元

內政部:約365萬人受影響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宣布,明年元旦起,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調高為七.五%,除低收入戶、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的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外,中度身障至一般身分的被保險人,每月須多繳廿六至五十二元保費,粗估約有三百六十五萬被保險人受影響。

基金可年增25億保費收入

內政部說,依今年七月完成的國保財務精算報告,現有國保基金餘額可支付未來九年的保險給付,新費率實施後,基金每年約可增加廿五億元保費收入(含政府補助保費十二億餘元)。

內政部政次簡太郎在記者會表示,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簡稱「國保」)現有三百八十萬人納保,卅八萬餘人開始領取保險給付,保費收繳率五十八%,與日、韓相當,依國民年金法第十條規定,保險費率「施行第一年為六.五%,第三年調高○.五%,以後每二年調高○.五%至上限十二%」,明年邁入第四年的國保費率依法上調為七.五%。

他說,政府補助國保保費至少四十%,社會救助法去年放寬低收入戶審核標準,低收被保險人從五萬三千多人增為六萬九千多人,他們與重度身障者都由政府全額補助保費;其他身分的被保險人自付保費比率介於卅至六十%。

按內政部統計,明年費率調高後,中度身障者、所得未達一.五倍者(以低收入戶為基準)國保每月自付金額三百八十九元,比現在多廿六元;輕度身障者、所得未達二倍者,每月自付金額五百八十三元,比現在多卅九元;一般身分者每月自付七百七十八元,比現在多五十二元。

簡太郎指出,外界關切國保投資涉代操失利的「盈正案」,因基金經理人違法所虧損的一千八百多萬元,經與勞保局協商後,已如數償還給國保。

內政部指出,被保險人若無力繳納保險費,可洽詢勞保局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或向戶籍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低收或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提高保費補助比率,減輕自付額度。民眾可洽諮詢專線02-23961266轉6066。

另依最新公告的「國民年金法第卅一條修正條文」,國人領取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及原住民給付的資格,不受土地公告現值調整影響,並溯自今年一月起發給,估計一萬八千多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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